从取消主席任期到确认合法性 习时代修宪五大关键(图)

(image) 中共将对现行中国宪法作第五次修改(图源:新华社)

北京时间2月25日,中国官媒新华社公布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建议的全文。这一消息在当日下午悄然发布,旋即在海内外舆论场引起极大轰动,其公布之突然、内容之重磅,加之提早召开的十九届三中全会,被视为习近平时代的一次标志性事件。

这是自中国现行宪法(82宪法)施行以来,对该宪法进行的第五次修改,距离上一次的2004年修宪已有14年。

修宪建议全文共分为二十一条,即中共中央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,对宪法进行二十一处具体修改。其中宪法宣言共四处做出调整,正文部分修改十七处,内容包含指导思想、体制改革、任期限制等多方面内容。

梳理建议全文,有评论人士指出,此次中共修宪共有五个显著特点。

其一,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将成为历史。

修宪建议的第十四条显示,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,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。”修改为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。”

十字之差,意味着从邓小平时期开始确立制度实行,对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将不复存在。这同时表示,过去通常以十年为单位划分中国政治活动周期的习惯需要改变,或许已不再能够充当判断中国政治迭代的有效工具。

从政治意义的深远程度而言,这一修宪建议可以视为此次修宪的最主要特点。

其二,“习思想”与科学发展观同时入宪。

修宪建议的第一条显示,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“在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‘三个代表’重要思想指引下”修改为“在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‘三个代表’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”。

这表明,胡锦涛执政时期的思想成果“科学发展观”,将与习近平的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”同时列入宪法,成为中国国家活动和中共执政过程的指导思想。两代领导人的指导思想同时入宪,这在以往是未曾出现过的,如2004年胡锦涛上台后修宪,将江泽民的“三个代表”写入宪法,但终其十年执政,科学发展观始终没有入宪。

而相应的,因科学发展观与习思想写入宪法,其思想核心也在其他修宪条款中得以体现。如前者的核心词汇“和谐”、后者对生态保护、意识形态、文化等层面的重视,均在其他修改条款中有所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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